新界生養死葬地4930公頃 大過九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1/15 00:01

最後更新: 2018/11/15 00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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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訴專員劉燕卿指,部分原居民墓地明顯距離認可殯葬區頗遠,甚至更達300米以外,難稱上是無心之失。(資料圖片)

香港寸金尺土,港人在生時買樓難,死後亦難獲葬生之地,公營骨灰龕位不足,私營龕位則動輒數十萬元,甚至有錢也難找。

反觀新界原居民生養死葬都獲政府預留地皮,1983年起當局劃定4,000公頃新界用地作為原居民認可殯葬區,亦預留逾930公頃丁屋用地,共涉4,930公頃,總面積大於一個九龍半島,佔香港總面積近18%之多。

然而,新界人霸地作生養死葬、甚至用作牟利,仍屢見不鮮,不少更是官地,政府卻有法不執,或執法不嚴。

申訴專員公署近年屢揭問題,情況嚴重,除了殯葬區界外建墳,當局拖拉7至10年不遷拆,也不懲處;去年亦揭新界只限自住的村屋僭建及霸地,有個案拖拉20年未處理,並二度轉手獲利,地政總署明知違規,但未予糾正或收回土地,僅罰業主14萬元。

事實上,新界還有近2,300公頃祖堂地,佔新界土地三分一,當中有不少仍是農地,部分則已轉為棕地,如果政府要收回祖堂地建屋,亦需得到所有相關原居民同意。

當政府大呼土地不足,上述土地分配,是否公平?而申訴專員揭發的霸地行為,當局卻執法不嚴,看在上車難殯葬難的一般市民眼裏,又情何以堪?

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指出,地政總署對官地被佔用的調查優先次序不高,通常接獲投訴始跟進,亦多以勸喻了事,甚少會強硬執法,以免跟鄉委及村長起爭拗。

他指出,法律賦予原居民享有丁權及認可殯葬區,相信政府無意檢討,只能跟進非法佔地的個案。他估計,如政府廣泛收回小型農地及非法霸佔官地,面積或達1000公頃,認為較有效的方法是發展這些地皮,如興建公屋、馬路、球場及醫院等,否則收回土地也成效不大,「幾年後可能又被佔用,即使有鐵絲網圍封亦會剪開。」